转发关于辽宁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前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1-06-02 作者:辽宁久联 点击数:10667

根据《资产评估法》和《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》(住建部令第14号修正),我厅对辽宁意达房地产资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房地产估价企业申请的材料备案结果予以公示。 

 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如对公示企业有疑义可以举报或陈述补正。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,并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),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陈述补正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(复印件)通过辽宁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系统上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 

  联系单位: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 

  联系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 

  邮政编码:110001 

  联系电话:024-23448612 23448626(传真)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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