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: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

发布时间:2025-03-27 作者:辽宁久联 点击数:675794

“法律是治国之重器,良法是善治之前提。”近年来,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以下简称“省厅”)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坚持人民立场,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致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,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性法规12件、省政府规章7件,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。

坚持立法为民,加快民生领域立法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推进全面依法治国,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是担负安全监管的“主阵地”、污染防治的“主战场”、民生保障的“主力军”。省厅围绕群众关切、社会关注、发展所需的重难点问题,年均推进至少一项立法。在民生保障领域,推动出台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》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《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》等。在生态保护领域,推动出台《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》,推行污水处理“厂网一体”、变“按量付费”为“按效付费”。在安全生产领域,聚焦自建房管理存在的安全风险,及时推动出台《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。开展工程质量保险立法研究,探索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。

坚持科学立法,不断提升立法质量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必须坚持科学立法。一是坚持立足实际。省厅将立法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,保障立法的可行性。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立法过程中,厅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调查研究,摸情况、找问题、提对策。聚焦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,推动出台绿色建筑发展条例。二是坚持开门立法。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调研,充分征求各方意见。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群众关注度高,专门召开听证会,得到社会认可。三是坚持第三方参与。选聘第三方单位参与法规起草、论证、审查工作。部分法规委托高校法学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,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咨询单位,提高立法质量。

坚持多措并举,推动法规有效实施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。一是强化宣传解读。新法出台第一时间,通过新闻发布会、各类媒介、讲座、系列解读等广泛宣传,同时出台配套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,推动法规落实落细。二是加强执法检查。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《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《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》等法规执法检查,组织开展《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等多部法规执行情况自查,促进法规正确有效实施。三是统筹“立改废”。及时开展法规清理,“十四五”以来,修订《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》《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《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》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等法规,废止《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,《实施〈物业管理条例〉办法》,确保法规实施符合现实需要。

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。省厅将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会议为契机,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和要求,不断创新工作方法,提高立法质量,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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